市工商局各分局、经检支队、12315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2018年南宁市工商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为抓手,推动市场监管创新,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为南宁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做出新的贡献。现将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南宁市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要求对已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违法公平竞争原则的应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科)
2.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证照分离”试点,在三个开发区探索实施“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局登记科、各分局)
3.加强市场监管。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局监管科)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各分局、经检支队、12315中心、市局各科室)
二、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常规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科室)
6.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咨询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各重大决策制定的科室)
7.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开展打击传销、完善直销、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红盾护农等重点监管领域执法活动,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局各相关科室)
8.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加强在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行政指导,积极引导行政管理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各分局、经检支队、12315中心、市局各相关科室)
9.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和联合信用惩戒。按照“谁生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推动涉企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依职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局监管科)
10.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局各相关科室)
11. 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12.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履行行政诉讼被诉人义务,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支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
1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完善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积极化解消费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局消保科)
14.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对信访投诉事项实行分类处理,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15.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开展“每周讲坛”、“每月党员谈”学习培训活动,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责任单位:市局人事科、法制科)
16.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继续推行执法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重点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
17.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依法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人事科)
18.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内容,以工商执法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为重点对象,认真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分局、经检支队、12315中心、市局各科室)
三、完成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部署的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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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bet36体育投注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