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经检支队、12315中心:
为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对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队伍监管执法水平、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南宁市绩效办《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8〕1号)的要求,市局对社会评价群众提出的涉及我局行政效能、窗口服务等方面的5条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度剖析,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对涉及我局的4条其他性意见建议作出了情况说明。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工商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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